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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一百,賠十萬!

 

故事是這樣的:

一年一度的旅遊展又來了!小威為了想要吹免費的冷氣,在開幕的第一天殺了過去。

在館內走著走著,小威敏銳的捕捉到右前方的攤位有正妹活動的身影,小威內心一個小鹿亂撞,在心臟「碰碰碰」的聲音中,毫不猶豫的朝攤位走了過去。

一到攤位前面,正妹工作人員立刻熱情的招呼小威,並賣力的介紹自家的補習班課程,正妹還強調雖然課程總共要10萬元,但現場只需要收100塊的定金就可以享受到「旅展限定優惠」,其餘的金額可以分兩年慢慢繳交就可以了。在正妹猛烈的攻勢下,小威心甘情願的掏出了100塊定金,並在課程報名表上簽了自己的名字。

在完成英語課程的報名後,小威覺得未來去英國留學的夢想已經成功了一半了,於是把報名表草草收到包包後,就開心的去喝英式下午茶,以示慶祝!

三個禮拜後,小威收到簡訊通知英語課程已開始上課,並通知小威前往補習班繳交學費。小威突然發現自己根本付不出10萬元的學費,但想取消時,卻被補習班告知因為課程已經開始一個禮拜了,依照報名表上的規定,最少還是需要繳交5萬元的學費。

小威從沒想到,還沒去英國留學,就先開始在國內背債了!

 

溼腳貓神答:

這種類型的事件最近常在發生,大家常會覺得100塊沒什麼,先付一下就可以享受到優惠,但是卻不知道,只要付了100塊的定金,契約就已經成立了,原則上就要按照契約的約定來走。

在這種情況下,契約一般都會約定一定的時間,讓消費者把契約書帶回家看。大家回家後,一定要在期限內把契約完整的看過一遍,如果有發現問題,或是想取消契約,也一定要在期限內告知對方,不然過了期限想再反悔,都會非常麻煩,甚至可能無法拿回半毛錢!

 

溼腳貓小提醒:

這種案件可以說是故意在挖坑給人跳,遇到這種情況,如果跟業者談不攏,建議各位直接向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的消保官提出申訴,讓消保官介入處理。如果覺得是被設局詐騙,也可以直接對業者提告詐欺。

 

機智貓背法條:

這種情況涉及消費者保護法第11-1條及各縣市政府頒佈的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等等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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