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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是防止酒駕最忠實的朋友?

故事是這樣的:

阿珠與阿花是大學熱舞社社員,平時勤練舞蹈,晚上則與朋友到夜店一同展現自己的技術,結交同好,交流舞技。

秉持著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道理,阿珠與阿花總是兩人騎著一台機車到夜店,結束之後再由阿珠將機車遷回距離僅兩條街的宿舍,阿花則騎U-bike回家。

某日,阿珠與阿花在夜店跳舞結束準備返家,因為朋友太熱情,喝了點酒,走路有點搖搖晃晃的,兩人一路走到了平時分開的十字路口,阿珠一如往常的牽著自己的機車向左轉,阿花則騎上 U-bike向右轉回家,沒想到兩人才剛分開沒多久,就遇到正在擴大臨檢酒駕的烏龍派出所警察兩津勘吉及中川圭一左右包抄攔下,並以酒駕的理由開罰,因為兩人確實喝了酒,意識有點不清楚,隨隨便便在罰單上簽名後,便分別獨自返家。

數日後,雙方家長接到阿珠與阿花當天的酒駕罰單,將兩人臭罵一頓,阿珠與阿花則覺得當天情形並不符合酒駕的情況,決定申訴,但不知該如何處理,非常苦惱。

 

溼腳貓神答:

由於現在酒駕問題嚴重,相關法令也越來越嚴,導致很多人一不小心就被酒駕規定處罰。

阿珠牽著自己的機車走路,到底構不構成酒駕?答案是不會,因為酒駕必須要汽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才會構成,單純地「牽」著自己的機車而沒有發動引擎,是不會構成酒駕的,所以阿珠可以放心囉。

阿花的部分比較複雜一點點,一般而言,阿花騎 U-bike回家並不會構成酒駕,因為依現行法律,腳踏車並不是酒駕所指的「汽車」,所以根本不會討論酒駕的問題,然而,喝酒騎腳踏車有特別的條文規定,雖然不會構成「酒駕」,但還是會構成「酒騎」而被警察開單處罰。

所以,除了擔心自己的荷包之外,自己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喔!

溼腳貓小提醒:

依照現在的法院實務運作,只要被驗出酒駕,以「不知道自己有喝酒」為理由要規避罰則是非常非常困難的,所以如果喝酒,請盡可能的避免駕駛任何車輛,這才是上上之策!

機智貓表示:

交通安全規則2條、6條、第120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均有相關規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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