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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傑克律師!

 

故事是這樣的:

    曾虔誠是一名佛教徒,平時吃齋唸佛,樂於助人。

    有一天,曾虔誠一如往常的到廟裡上香,遇到一名自稱齊天大聖轉世的大痴上人孫悟空,對曾虔誠說:「瞧你面堂發黑,一定是被千年妖精黑寡婦纏上了,如果不將其除去,必有後患」,還說:「我手上這把金箍棒可以斬妖除魔,而且以我過去在深山裡修煉30年的修為,法力無邊,一定可以將你身上的黑寡婦除去。」

    曾虔誠心想:「最近確實不順,除了做生意一直賠錢外,打麻將還一直放槍,這位大痴上人果然法力無邊,一眼就看出我最近走霉運,他一定可以幫我化解!」

    大痴上人繼續說著:「只要你給我100萬元,我除了幫你除去黑寡婦外,還會為你安置齊天大聖神像護法,包你未來10年事事順心!」

    曾虔誠不疑有他,馬上交給大痴上人100萬元,要大痴上人做法術除去黑寡婦。

    沒想到大痴上人做法後,曾虔誠不但持有的股票全部大跌,打麻將還輸個精光,運氣一點也沒有變好,才發覺有異,決定要對大痴上人提告!

    王永勝是知名法律系畢業高材生,知道自己的好鄰居曾虔誠遭神棍詐騙,實在看不過去,便以3000元半買半相送的價格,替曾虔誠撰寫刑事告訴狀,為他討回公道!

    沒想到一個月後,王永勝收到法院傳票,認為他不具律師資格,還替別人撰狀並收取報酬,已經構成刑法詐欺取財罪及律師法第48條「未取得律師資格,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

    王永勝覺得非常委屈,因為自己只是基於好心才幫助曾虔誠,怎麼會因此吃上官司呢?

 

溼腳貓神回:

相信很多有法律背景的同仁一定有被親友詢問法律問題的經驗,單純基於好心回答並提供法律意見是絕對沒有問題的,但是如果有從事訴訟行為的話,就要非常小心囉!

依據律師法第48條規定:「未取得律師資格,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者,除依法令執行業務者外,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而所謂訴訟事件,是指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事件,且包括訴訟前為當事人撰寫書狀等相關行為,所以王永勝並沒有律師資格,卻幫曾虔誠撰寫刑事告訴狀還收取3000元報酬,已經違反律師法第48條規定了!

至於詐欺取財罪部分,因為王永勝並沒有跟曾虔誠說自己是律師,曾虔誠也沒有誤認王永勝是律師,所以並沒有詐欺的問題。

所以在提供法律意見之餘,若有從事訴訟行為的必要,還是要找合格的律師幫忙,免得誤觸法網!

 

溼腳貓小提醒:

現在網路上很多司法黃牛,都是不具律師資格的人在做法律業務,千萬要小心不要受騙上當喔!

 

機智貓找法條:

律師法第48條及刑法第339條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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