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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說好的零用錢呢?

 

故事是這樣的:

小美與阿智是大學時期的班對,兩人在愛情長跑8年後,終於有了穩定的經濟基礎,兩人決定要步入婚姻,共組家庭。在婚禮中交換戒指的那一刻,阿智望著小美的眼睛說:「小美,雖然我們可能沒辦法有堆積如山的名牌包包,但至少我可以讓你衣食無缺,以後你就在家好好享受吧,在外面打拼的事就交給我了!」

小美聽到阿智的話語感動萬分,用力的點點頭後,對阿智說:「好的,以後家裡的一切就交給我,你放心的在外打拼吧!」阿智覺得實在是太幸運能娶到如此賢慧的老婆,說道:「你放心,我以後每個月都會給妳2萬塊,讓你買自己喜歡的東西!」

阿智說完後,左手拉起小美那帶著白紗的右手,右手輕輕地在小美的無名指上戴上那代表一生承諾的婚戒。

新婚的小美與阿智一開始格外的刻苦,小美在結婚後不久就懷孕了,於是阿智除了原本的工作外,又另外兼了兩份差,好讓小美可以在家好好休息照顧身體,也讓小美有完整的時間可以在家照顧小孩。

好景不常,小美因為每天在家實在太無聊了,每天窩在沙發看電視,看著看著,小美逐漸被電視購物的節目吸引了,在主持人「激勵人心、引人入勝」的介紹下,小美終於開始打電話買東西,不料一買不打緊,小美甚至開始有了購物狂的傾向,除了必需的家用品外,更用自己每個月存下來的零用錢買了兩個LV包包、一副鑽石項鍊、一張五萬元的電動按摩椅以及一套價值10萬元的頂級芳香SPA抒壓療程,用以慰勞自己一個人帶小孩的辛苦。

阿智看到這些「奢侈品」後,實在無法接受,覺得自己認真工作的錢都被小美毫無意義的花光了,於是憤怒地跟小美說:「從今天開始,我不會再給妳零用錢了,一毛都沒有!」小美聽到宛如晴天霹靂,對阿智哭泣地說道:「那我每天在家還有什麼意義呢?我每天都很辛苦的在帶小孩耶!我不管,你還是要照之前講好的,每個月要給我2萬塊的零用錢!」

難道,阿智真的只能照約定每個月給小美2萬元?還是小美從此就沒有零用錢了呢?

 

溼腳貓神回:

男女在結婚後,常為了家庭的需要而約定由一方擔任「家庭主婦」或「家庭主夫」的角色,負責在家照顧小孩,雖然沒實際的從事工作,但事實上也對整個家庭有不可或缺的貢獻。

法律上的規範也帶入了這樣的精神,規定雙方可以在婚姻中約定一筆零用金供個人自由使用,而有了約定後,當然也要依照約定履行。

故事中阿智與小美約定好要每個月給她2萬元,讓小美可以買自己喜歡的東西,所以這2萬元就是小美的錢,小美當然可以隨意花用。但是,小美是不是可以永遠跟阿智每個月拿2萬元呢?答案是不一定,因為法律就契約內容,在特殊情形下是允許當事人調整的,固然阿智不能僅僅因為小美很會花錢就拒絕給付2萬元,但是還是可以跟小美重新討論,或由法院介入,找出兩人都可以接受的折衷方案,好讓幸福的家庭繼續維持下去。

 

溼腳貓小提醒:

夫妻的財產雖然是各自獨立,但在外打拼賺錢的同時,不能忽略了另一半在家中默默付出的辛苦優!

 

機智貓找法條:

       這是民法第1018條之1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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